一、社會保險費征繳體制調整過渡期階段,單位職工工資總額如何申報?
答:根據市政府《暫行辦法》及實施意見規定,在社會保險費征繳體制調整過渡期階段,企業、民辦非企業的單位職工工資總額可以按不低于職工個人繳費基數之和申報。
單位在稅務網上申報時,申報界面將會對企業、民辦非企業本申報期的“職工個人繳費基數之和”給予提示。
在社會保險費征繳體制調整過渡階段暫不實行年度清算。過渡期暫定為三年,過渡期以后如何調整,以市政府文件為準。
(注意:盡量不講可以和社保部門提供的“職工個人繳費基數之和”一致)
二、職工人數和職工工資總額的口徑是怎樣的?
答:職工工資總額是指各單位在一定時期內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全部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具體計算口徑以1990年《國家統計局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國家統計局令第1號)及《國家統計局《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若干具體范圍的解釋》為準。
目前計算方法如下:
① 職工人數=上月實際在職人數-退休返聘人員人數
② 上月職工工資總額按險種分別填寫(各險種之間因以下原因可能會出現工資總額不一致的情況):
職工工資總額=上月單位職工工資總額-退休返聘人員工資-已參加外來務工人員社會保險、住院醫療保險的工資-非全日制人員單獨參加工傷保險等其它根據有關規定已單險種參保的人員工資和省部屬單位已參加行業統籌社會保險的職工工資。
需要注意的是,目前允許單位的工資總額按不低于職工個人繳費基數之和申報。
三、企業單位向地稅部門申報社會保險費的內容有哪些?
企業繳費單位可以采用網上申報、郵寄申報或上門申報等申報方式,在每月15日(節假日順延)前,向企業稅務主管部門申報本單位上月職工工資總額,作為單位繳費基數。申報的內容主要有:
(一)繳費單位上月職工工資總額;
(二)繳費單位上月職工人數;
(三)繳費單位本月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的單位繳納部分的應繳費額;
(四)地方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社會保險費其它相關資料。
其中,參加部分特殊險種的人員工資總額可予以調整。
四、社保部門實際數據和稅務網站申報自動計算出來數據相差1毛或1元等左右,是什么原因?如何處理?
答:由于社保部門按照每人工資乘于費率后相加計算,稅務部門是按照單位工資總額乘與費率計算,會出現這種微差。只要按照不低于社保部門提供的個人繳費基數申報就可以。
五、進入申報界面后,“社會保險費繳費申報表”不能打開或打開后出現“你不符合網上申報條件”提示,怎么回事?
答、詢問該單位具體情況,并根據以下情況進行解釋:
1、企業和民辦非企業單位之外單位。此次未實行向地稅機關自行申報工資總額,并據此承擔繳納社會保險費義務,仍按照老辦法繳納社會保險費。
2、只參保外來務工人員社會保險企業。(具體為人社部門提供的參保登記信息中沒有費種登記信息,上月基本社會保險參保職工個人繳費基數之和為空,個人和其他社會保險有應征數據的的企業。)近期作非企業處理,由人社部門提供應征數據,系統批量開票征收。以后月份如何處理待定。
3、未向社會保險部門辦理社保登記企業。未辦理社保登記企業或民辦非企業,不在本次社保申報單位范圍。
4、稅務登記和社保登記不是同一個稅務機關。必須到社保登記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
六、當月職工有進有出,如何填報職工總人數?
答:根據月末實際人數填報
七、我單位社保網也在申報,是否會出現重復申報繳費的問題?
答:不會。社保網申報的數據除了“基本社會保險”單位繳納部分外全部會傳遞到稅務機關,并顯示在“社會保險費繳費申報表”中,由稅務機關向銀行發出扣款申請。社保部門僅產生數據,不會向銀行發出扣款申請。
八、單位快注銷關門、已經沒有人了,是否還要進行社會保險費繳費申報?
答:只要尚未向社保部門辦理注銷登記手續,且能在稅務機關申報網頁上打開“社會保險費繳費申報表”,應按照社會保險費相關政策進行申報,且單位繳費基數不能小于該表中的“繳費基數”自動顯示出來的那個金額。(注:該種情況一般都是零申報)
九、社保費已經申報,如何知道申報已成功?
答:與納稅申報一樣,申報后4個小時后進行申報成功與否查詢。
十、單位沒有參加過大病醫療保險、外來務工人員醫療保險、住院醫療保險,但是申報表的基本社會保險部分的“征收品目”有這方面的內容,怎么回事?
答:以往大病醫療保險、外來務工人員醫療保險、住院醫療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的數據都加起來歸在“基本醫療保險”中,企業看到的都是匯總在“基本醫療保險”下的數據,現在從“基本醫療保險”中單獨列出來了,你企業是否是這種情況?
排除6月份基本醫療保險基數調整、你單位參保人員調整、補交社會保險費等因素,你單位本期應繳費額合計如和上月一致的話就是正常的。
(注:其他四項基本保險可能也會出現這類情況。比如外來務工人員還有養老、工傷、失業、生育保險等)
十一、社會保險費繳費申報表中“本期應繳費額合計”數據比我們計算出來的多了。
答:可能是你單位6月份基本醫療保險基數調整、參保人員調整、補交社會保險費等因素造成的。如果排除這些因素,你單位本期應繳費額合計如和上月一致的話就是正常的。
十二、單位忘記進行社會保險費繳費申報了,非基本社會保險部分是否也會扣款?
答:不會。
十三、納稅人反映“基本社會保險部分(繳費單位申報)”內“繳費基數”或“繳費人員”數據不準時,核實處理方法:
(一)企業單位中,哪幾類人員和那幾類險種在申報時,可對工資總額予以調整?
答:1、在甬的省部屬單位已參加行業統籌社會保險的險種,在申報對應險種的工資總額時,應作相應扣除。
2、繳費單位參加外來務工人員社會保險、住院醫療保險,可在申報時作相應扣除。
3、非全日制人員單獨參加工傷保險等其它根據有關規定,可以單險種參保的人員工資總額,可按對應參保險種申報工資總額。
4、退休返聘人員工資。
(二)社會保險費繳費申報表中“本期應繳費額合計”數據比我們計算出來的多了。
答:可能是你單位9月份本市戶籍人員險種不全,社保部門強制實行五險統征導致或基本醫療保險基數調整、參保人員調整、補交社會保險費等因素造成的,具體請與社保部門核對。如果排除這些因素,你單位本期應繳費額合計如和上月一致的話就是正常的。
(三)社會保險費繳費申報表中“繳費人數”比我們單位實際人數少了。
答:“繳費人數”不含外來務工人員。
(四)如果該納稅人6月份社保數據沒怎么變動的話,請納稅人按照以下方法再查詢下,如果還是有問題,請撥打社保部門咨詢熱線12333、63938101、63938152了解差異存在原因:
進入社保局的社保系統,把花名冊倒出來,將標有“基本人員”記號的人員工資或人數相加,看是否和稅務機關社會保險費繳費申報表中“基本社會保險部分(繳費單位申報)”內“繳費基數”或“繳費人員”數據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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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社保表中非基本人員部分包括哪些部分?
答:外來務工、基本人員中五項社保沒有交全的,還有補繳的,都算在非基本人員里的。
十五、2013年9月1日社保費欠費如何繳納?
答:企業要補繳9月1日前的社保欠費,需到人社部門辦理手續,人社部門同意其補繳的,會在下月將欠費數據導入征繳系統,發送至地稅進行自動扣繳。
十六、社保申報成功且帳戶資金充裕但未扣繳社保費或不屬自行申報單位的帳戶資金充裕但未扣繳社保費,會否影響下月社保待遇?
答:當月未成功扣繳社保費的,會影響下月社保待遇,請及時與管理員聯系,查找原因。 |